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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治安形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同公安工作要求和社会总体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突出,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的急需解决的难题。作为政府雇员之一的公安文职人员,已经成为公安机关里具备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一支骨干力量。公安文职人员制度作为公安人事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和实践创新,突破了公安机关的警力瓶颈并为公安机关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影响了文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公安文职制度实施现状的基础上,以沈北公安分局为研究对象,总结了公安文职制度的基本模式、根本特点、推行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公安文职制度在沈北分局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据此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完善方案。本论文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阐述了公安文职制度的含义,在将公安文职人员同警察、辅助警力和聘任制公务员进行综合比较基础上,指明了公安文职制度同聘任制之间的联系及主要内容;对我国公安文职制度及国外公安文职制度的研究和实践作深入分析。(2)介绍了我沈北新区公安文职实施的背景及内容,探讨了沈北公安分局在实施公安文职制度方面的取得的成效,对沈北分局公安文职雇员的管理与情况及工作满意度现状进行问卷调查,找出沈北分局在实行公安文职制度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3)详细分析了沈北公安分局实施公安文职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例如实施过程中对公安文职的身份和适用范围界定不清、岗位设置缺乏科学依据、文职人员因福利待遇、晋升及考核标准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工作满意度降低等问题。(4)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首先要在态度上转变对公安文职的认识,其次从严格基层文职岗位设置、采用科学的文职人员使用模式、完善在实施文职制度过程中的各种机制等方面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