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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国家交往的开启而逐渐产生,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而不断发展,在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的当今时代,对于海外利益的维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的海外利益萌生于建国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发布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海外利益真正进入全面、快速、持续发展期。近年来,中国海外利益存量在日益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际体系、地区与东道国层面的多种威胁与潜在风险。在此形势下,中国官方将海外利益的维护问题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学界也从机制建设、战略制定、法理正当等多种角度对海外利益的维护问题进行了有建设性的探索。但不足的是,学者们大多着眼于对政府在海外利益保护中的能力探寻,忽视了以企业为首的社会力量在海外利益保护中的作用。一些学者意识到企业等社会力量对于海外利益保护的积极作用,指出二者之间存在积极的因果效应,但却省略了其中蕴含着的因果机制。换言之,学界缺乏对于企业参与海外利益保护的原因与方法考察。中国拥有着庞大的海外利益,其存量随着国家的战略扩张还将持续增长,要使得这些海外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单独依靠政府自身的能力是无法完成的,必须挖掘与调动以企业为代表的社会主体的力量。如何使企业充分参与到以政府为主体的保护体系中,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实现对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围绕问题“企业为什么应该参与海外利益保护?”展开分析,通过梳理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过程中企业发挥的巨大作用,指出企业作为深切的利益相关者实际上具备参与海外利益保护的能力与意愿。同时,通过分析当前以政府主导的海外利益保护模式面临的资源匮乏困境,提出企业的有效参与是弥补当前资源缺口的可行路径。随即通过理论与案例说明政企合作的确能够实现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即二者的因果效应说明。其次,本文将视角转向问题“企业与政府如何合作实现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上。为了回答跨组织合作的问题,该章先引入了“协同优势”理论用以构建政企合作的理论框架,并通过将“协同优势”理论放入海外利益语境下指出中国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得益于政企之间协同模式的达成。而政企协同模式的建立关键在于实现了相对模糊的共同目标,政府主导、企业配合的清晰成员结构与在制度保障下的稳定权力-信任关系,这三者共同通过产出协同优势进而达成对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至此,本文建立了一个基于协同优势理论的政企协同与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间的因果机制。为了验证该因果机制的有效性,文章从国企、私人安保公司与危机情况三个角度分别挑选了“原苏丹分裂事件中的中国政府与中石油”、“阿富汗公路项目中的中国政府、中铁十四局与私人安保公司”与“利比亚撤侨中的中国政府与中资企业”三个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本文证明了共同目标、清晰成员结构与稳定的权力-信任关系与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呈现正相关关系,说明了政企协同可以实现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有效保护。最后根据前文分析,本文对企业与政府如何协同保护海外利益给出实际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