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上个世纪末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到新世纪初的银广厦事件、蓝田股份舞弊案和大庆联谊事件,再到近年来的绿大地事件和万福生科舞弊事件,这些舞弊事件对投资者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暴露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缺陷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的具体政策标准,导致上市公司在披露缺陷信息时避实就虚,很多严重的缺陷问题在舞弊行为曝光之前并未被发现。因此,如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重大缺陷问题进行认定显得迫在眉睫。本文借鉴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方法,首先通过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和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经济后果三方面文献进行回顾,引出本文的创新点,即以舞弊公司为研究样本,直接从确定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的公司入手,提高了重大缺陷问题研究的可信度。之后对科层制度管理理论、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完全契约理论进行阐述,以证明通过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能够对舞弊行为起到抑制作用。在上述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围绕万福生科财务舞弊行为展开案例分析,通过对导致案例公司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各要素存在的重大缺陷深入分析挖掘,验证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财务舞弊行为之间的关系。为了对案例分析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的验证,本文选取了2012年因舞弊被证监会处罚的107家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参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文献设计一套能够反映我国舞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五要素具体缺陷情况的指标,围绕以上指标对舞弊公司存在的具体缺陷问题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各要素缺陷的严重程度,最终结合前述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结果,进一步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具体重大缺陷问题。研究结论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控制环境各项具体缺陷问题、控制活动各项具体缺陷问题和信息与沟通各项具体缺陷问题最为严重,导致的后果最为恶劣,监管部门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将内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上述缺陷问题认定为重大缺陷并详细披露。最后,结合以上研究结论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理论建议,同时为本文的后续研究做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