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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正常稳定的就业是消除贫困的根本出路,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贫困群体的最基本生活的托底救济保障,因此城市低保人群就业是伴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所出现的一大社会问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所需的必要救助的同时,也使低保对象成为了需要政府就业促进政策提供有针对性帮助的一类特殊群体。目前低保对象中有相当部分是具有就业能力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内的人员,如果不采取措施促进这部分低保对象积极实现就业,则会助长他们的福利依赖,使低保对象对低保制度的最后救济作用和实现就业的重要性的理解产生偏差。本文结合国内外在促进享受社会救助人群就业方面的研究成果,为现行低保制度的运行方式和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制定方式寻求理论依据,随后运用反福利依赖、工作福利制、劳动激励和顾客导向评估等理论,建立了相应的政策评估指标,挑选出对现行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执行效果具有最明显影响五个方面的进行有重点的分析,并通过对黄浦区H街道的低保待遇享受情况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的总体情况分析和对26名低保对象进行的个案访谈调查,以调查结果来印证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继而针对收入豁免与救助渐退政策对于缓解低保附加性福利“悬崖效应”的局限性、工作福利制的本土化困境和政府监督低保人群在社区公益性岗位上从事劳动与就业准备职能的缺失、契合低保人群需求的有一定质量保证和职业技能匹配度的职业培训服务的忽视、政府补贴稳定就业政策的侧重点偏差以及过于优惠的低保附加性福利引起的影响低保人群就业意愿的福利依赖现象这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分别从制度层面和个体层面提出对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调整与改进建议。最后得出结论:上海市政府应当完善收入豁免制度与救助渐退制度,开发针对低保人群的专门性公益岗位来促使受到救助的低保对象从事有偿劳动,加强符合这一群体需求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的提供,为这一群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力争分离与低保相关的附加性福利,注重就业能力的加强和就业意愿的激发,真正建立健全低保政策与就业促进政策的联动机制,实现低保人群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