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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和学者已经开始研究和借鉴西方银行成功用于信用风险定量估计的 EDF 模型。历史研究对如何进行模型修正、使之更适合中国市场提出了很多理论,但较少利用市场数据对修正后的模型进行检验。本文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计算方法和参数的选取做了修正,采用 6 个样本公司 2000-2005 年的股权市场数据和财务数据,利用理论值与实际风险水平相对照和显著性分析两种办法,对调整后的模型对于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揭示水平作实证分析。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模型在中国市场的适用性和模型修正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现实依据。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有:首先,调整后的 EDF 模型能有效的区分正常风险公司和高风险公司,并能对单个公司作出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的信用风险揭示。其次,模型不适用于已经处于高风险期的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计量,将给出偏低的估计结果。文章的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提出了更好的借鉴 EDF 模型进行风险定量计量、为实施内部评级法打好基础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