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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为我国的社会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己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在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最主要、最普遍、最大量的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在表现形式、特点、根源等方面都发生了错综复杂的变化。处理得好,有利于我们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处理得不好,有可能激化矛盾,带来严重的后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本文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入手,通过研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性,矛盾的新形式、新特点以及产生原因,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矛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的对策。 首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是转型期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其次,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在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领域都有不同的的表现形式,其特点为矛盾利益性突出;矛盾危害性增大;矛盾发展趋势更加复杂多变;矛盾处理难度加大。产生这些矛盾的根源在于利益群体的分化;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低下,腐败行为严重;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思潮多元化;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比较严重。 再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一是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二是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关于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五是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自身素质。六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七是用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