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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监管立法进行了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外商投资融资租赁法律监管概述,详细介绍了融资租赁的产生,各国、国际组织和我国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并分析融资租赁的特征是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合同的特殊性、表现为一定的信用关系。在此基础上介绍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定义以及我国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介绍了监管的产生和定义。
第二部分是探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监管必要性。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风险多种多样,产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所以有必要对风险产生的根源做深入的分析。然后再对风险进行分类,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技术落后风险、税务风险和国家风险。再分析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会对我国产生哪些影响。正因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具有这些风险并会对我国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进行监管。
第三部分是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监管模式的立法现状及比较。各国监管模式的不同是基于对融资租赁行业属性的不同认识,笔者在比较了把融资租赁业视为金融行业和把融资租赁业视为服务行业两种观点之后,认为还是应将其视为服务行业。然后分析比较了各国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监管模式,介绍了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立法。
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监管的立法及政策建议。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融资租赁监管法规,分析了现行监管立法的缺陷,提出了我国需要专门的《融资租赁法》的观点。并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业一些具体监管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如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资质、租赁物的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还有行业层面的行业协会监管和配套的税收监管和外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