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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关系人心向背,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败体系中又处于基础地位。但是近年来,村官贪污腐败已成为群众反映最突出、产生矛盾最集中、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并严重阻碍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本论文以村官腐败现象为研究对象,试图在村民自治的社会大背景下,归纳村官腐败的类型,探求村官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力图找到疗救的对策。论文首先对于中国出现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对村民自治的特点、发展的历程和村民自治的现状做了简要概述,目的为本论文的研究对象,即村官腐败问题提供研究的背景和视角。也就是说,论文所研究的村官腐败问题是在村民自治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次,通过实证调查和案例分析,归纳总结目前村官腐败问题的类型、特点,认为当前的村官腐败主要以贪污侵占集体财物、为亲属谋取利益、横行乡里搞“一言堂”等为主要类型,在众多案件中,以经济类案件居多,“窝”“串”案突出、“一把手”违纪多、手段多样情节严重等为主要特点。一此类村官腐败案件对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农村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再次,对于村官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不同层面做出了分析,以求为治理这种腐败现象“寻方问药”。村官腐败现象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表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民主选举机制不完善、监督体制影响力不大、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方面。最后,探索遏制村官腐败的对策。村官腐败现象已经影响到新农村建设步伐和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治理村官腐败,势在必行。针对论文中所提出来的村官腐败产生的原因,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项对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民主选举、增强村官自我修养、严抓惩治教育工作等。治理村官腐败已经成为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村官腐败的疗救措施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也非以上的几点建议所能概括的,需要各方面齐抓并管,村官腐败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