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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史的研究中,如果把同一历史时期能体现不同地域方言特色的语料做比较,可以发现同一语言现象在不同方言或次方言中的表现异同。相同的表现是通语成份,相异的表现是方言成份。又因为“语言的地域差别反映着时间上的发展序列”,因此,通过相异成份的比较研究还能揭示出该语言现象的历时演变轨迹。 《红楼梦》、《歧路灯》和《儒林外史》三部小说同时创作于十八世纪中叶,它们的语言分别代表了当时的北京话、中原官话和江淮官话。通过对其中的予词“与”和“给”的共时异方言替换现象的全面考察描写和比较研究,发现和揭示予词的共时替换呈现出由北京经中原向江淮官话区波浪式传播的语言事实;通过对三部书中“V与”和“V给”的替换的跨方言比较研究,描写和论证“V予”的共时替换在三地方言中的表现异同以及由“V”的比较所显示和发掘的方言词汇。 文章对共时异方言比较研究的一种方法——同格异词比较法(暂拟名)进行了实践,并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在汉语史的研究中,这是一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普遍意义的研究方法。《红楼梦》、《歧路灯》和《儒林外史》所反映的语言现象,是十八世纪北方话系统内的共时异方言现象。三部书的语言待征同大于异,文章以异证同,因同见异,因而偏重于异的分析。三部书呈现的予词的用法及其频率的差异大体上能表明这些用法出现的历时层次。详言之,如果某种用法在其中的一部或两部书中没有见到,那么有理由认为在另外的两部或一部书中出现的该用法的产生可能较早;如果某种用法三部书中都存在,但使用频率差异较大,那么认为使用频率高的最先出现。这种结论如果能够在其它历时语料或共时异方言语料的比较研究中得到证明,说明它具有相当的可靠性和一定的普遍性。用这种方法也许还可以用来检验或发现其它一些相关的语言问题,比如语料甄别、常用词替换、版本鉴定、方言词汇比较、方言语法比较、方音比较乃至理论语言学方面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