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法公约草案》中货物交付问题研究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5次 | 上传用户:namedma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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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交付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环节,关系着承运人运输合同下义务的完成和货方经济利益的实现。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衔接问题,货物交付法律关系本身就十分复杂,加之UNCITRAL《运输法公约草案》对海运履约方、控制方等法律关系主体的引入,并赋予它们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使得货物交付阶段的法律关系难以厘清。公约草案中虽然已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十分有限,并且具体制度方面值得商榷。本文以公约草案为基础,立足于民法基本理论,从货物交付法律关系的主体入手,分析和探讨了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分为四章:第1章是关于货物交付的概述,分析和研究了货物交付的概念、分类和法律意义,以及在货物交付中具体应当包括的当事方。第2章是关于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研究。结合《运输法公约草案》的规定,本章首先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着重研究了承运人的留置权,凭单放货的义务,以及交货受阻时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对收货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作者运用民法的基本原理,对提货是收货人的权利还是义务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第三,对于公约草案中新设立的法律关系主体——海运履约方和控制方对货物交付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买卖合同对货物交付的影响。第3章是关于电子运输记录项下货物交付问题的研究。由于在技术操作层面其与纸面单证有所不同,作者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设想。第4章是对公约草案中货物交付问题的评价以及对我国《海商法》的借鉴。本章首先对公约草案中的合理性规定予以肯定,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对公约草案的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其次,借鉴公约草案的规定,对我国《海商法》提出了修改建议。 作者希望通过对本文研究,进一步厘清货物交付法律关系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运输法公约草案》的制定和我国《海商法》的完善有所裨益,并能够为海上货物运输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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