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错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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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以来,司法实践中发现并纠正了一批刑事错案。司法机关所作出的依法纠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我国司法环境的改善和公正司法的逐步提升,但这些错案依旧会产生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即使在世界范围内错案的出现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仍然要坚持杜绝错案发生的各种主客观因素,毕竟公正是司法的底线。如何防止发生错案,如何避免无辜者被错误卷入刑事案件,就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现实目标。不断反思错案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出现错案,切实保证无辜者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以“付存绪强奸幼女案”真实案例为研究对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刑事侦查、起诉、审理裁判各个环节进行具体分析,主要从制度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着手。在问题发现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的相关观点和理论分析,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审查阶段要完善侦查取证制度、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以期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审查起诉阶段要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以保证检察机关防错纠错功能的充分发挥;审判阶段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保证庭审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必须高度重视错案的防范,积极建立完善的错案防治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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