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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共四个章节来展开讨论。第一章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戈登的研究对于世界聚落考古的巨大影响,同时指出他存在三大主要问题。第一,乱用现代“社区”概念研究古代社会组织状况;第二,过分重视特殊建筑的功能;第三,构建起来的社会体系常常自相矛盾。第二部分介绍了戈登·威利1953年发布的《秘鲁维鲁河谷史前的聚落形态》一书的基本情况,通过对全书结构的梳理,说明该书第四部分分析的关键性。第二章主要讨论戈登·威利“聚落与聚落形态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戈登不仅是系统的聚落考古行为的开创者,也是第一位利用此类资料来展开聚落考古研究的学者。但是戈登没有提出一套十分明确细致的聚落考古理论,他的思想更多的是反映在全文的图表和文字之中。所以第二章的主要精力是利用《维鲁河谷》内戈登的分析来复原他的聚落考古的理论与实践。本章节首先回顾了遗址、聚落和社区之间的区别,分析戈登是如何通过聚落这个中间概念来实现从遗址分布到社区研究的转换。其次,复原戈登在划分聚落与聚落关系时的各种原则,主要包括空间距离、地势地形、特殊遗址、面积大小等标准;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梳理戈登所划分出的各级聚落与聚落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形式和类型。第三,复原戈登划分聚落群体的原则,主要包括面积大小、中心位置、特殊聚落数量;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做出了初步的数量统计。第三章则是在第二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出戈登的理论与实践在聚落考古上的贡献,包括使用聚落分布来研究聚落之间的关系以及重视文化内涵、空间距离、地形地貌、图文结合、地理单元、注重人口等因素的分析。同时本章从一些具体的例子出发,指出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总结戈登的研究中的一些不足之处。第四章计划用其他的考古学理论去重新看待维鲁河谷的基础资料部分,展开和戈登不同的分析,并就此解答第三章所存在的一些未能解决的问题。考虑到使用的“聚落群聚”的理论比较抽象,所以在第四章先做一个理论的铺垫。其中,动物行为学主要是追溯人类“聚落群聚”行为的来源,其本质是从动物进化来的“领地行为”;民族志则是列举了永宁纳西族的婚姻制度下的聚落分布,形成一个横向的比较。最后,文章对维鲁河谷的聚落状况以及其所反应的社会组织按照时代进行复原。并且根据组织的水平差异,文章将维鲁河谷的组织状况主要分成聚落群、聚落群团、聚落集团三个阶段,并且分析了各个阶段和戈登的差异。戈登的聚落考古的本质就是从田野考古遗址调查材料借助“聚落”这个跳板概念上升到社区研究,以实现社会组织的复原研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