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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三大环境污染之一的噪声污染已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控制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对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具有与城镇经济发展相适用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能够使控制噪声污染有章可循,城市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城郊区域作为城市核心区和郊区的枢纽和过度地带,对城市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环境噪声的重灾区,评价城郊区域的声环境特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有效改善并解决城郊环境噪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选取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为研究对象,依据相应的区划标准和划分依据,对栾城市多年声环境定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近三年栾城建成区内噪声总体呈上涨趋势,监测点总体超标率昼间、夜间分别为51.0%和52.0%。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超标率依次为1类区域(居民文教区)、2类(混合区)和3工业区,同时,多年监测结果显示1类区域噪声上涨比较明显,由此可见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原区划已不能满足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基于此,选择两种区域环境噪声评价方法,通过对比两种评价方法发现,用PSRN法进行城市总体环境噪声评价基本符合该城市的噪声污染现状水平,较之PN法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环境噪声的特点,全面反映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噪声环境质量状况。因此,本文在对栾城区声环境区划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栾城市自身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总体区划,将该区域划分为十六块子区域,并将十六个子区域进行归类,分为1、2、3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了能够更好的细化声环境功能区,在规划确定好前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现状布局和城市发展需求,充分利用街、区行政边界、区划小区边界、道路、河流、沟壑、绿地等自然地形作为区域边界,对道路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将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区域划分为道路区声环境功能区,进一步将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利用不同区划噪声单元的监测结果对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进行验证分析,结果发现有44个噪声单元的现状监测值满足所区划的区划类别,其中33个噪声单元的现状监测值优于所区划的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说明这33个噪声单元夜间噪声源减少;有11个噪声单元现状监测值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类别要求。而导致昼夜间噪声值不满足区划声环境功能区的情况均属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超标问题。最后,通过对噪声监测数据和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相比较,提出了相应的声环境治理措施及对策,该研究为改善和解决栾城区噪声污染问题提供基础理论支持,并对类似地区开展声环境区划及声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