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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受到了历代文学家的青睐,成为经久不衰的创作题材。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社会政治的变革使爱情叙事在文学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里,爱情进入文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政治对文学的规训使得爱情不再是男女两性之间秘密存在的微妙情绪,爱情的发生、发展成了阶级斗争的需要。然而,文学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有其“规训”所不能规训的东西,爱情话语的顽强生命力又使得爱情话语与政治话语呈现出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诠释的微妙关系。在政治话语与个人话语的纠葛中,“十七年”文学中的爱情叙事呈现出一种特殊的面貌。
本文首先分析了“十七年”文学中爱情发生与中国传统文学(包括现代文学)中爱情发生的不同之处并对这种新的爱情发生模式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进行论述,社会政治变革为“十七年”文学中崭新的爱情发生模式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而几千年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性别政治又为这种爱情发生模式的产生提供了必然性;其次,新中国成立初期构建新的意识形态成为执政党的要务,革命政治话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它对个人爱情话语的排斥,但是爱情话语又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存在于革命文本当中,革命话语与爱情话语的相互诠释构成当时文学中的一道风景;最后,男女两性在爱情中的真实处境进一步阐释了这一时期文学中爱情与政治的关系。
总之,“十七年”文学中爱情叙事反映出了文本宏观主题层面与微观话语层面的裂痕,爱情话语与革命话语的相互诠释既显示了当时主导意识形态的文学环境和规范对文学渗透力的强大,又显示了爱情这一文学中永恒话题生命力的顽强。同时性别政治对这一时期的文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