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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阐述了保险的含义及农业保险职能,然后探讨了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发达国家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同时兼顾农业发展。而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的意义则在于转移和分散自然风险、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农户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户农业生产投入,为农业信贷提供显性担保。通过分析得出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是多数农业保险险种商业性经营失败的原因之一,并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的开展同样需要相关农业支持政策的有效配合。接着,本文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农业保险的实践历程及取得的技术经验,分析了农业保险市场供给、需求两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详细地介绍了最新试点地区,如黑龙江、吉林、上海、四川、浙江等省和地区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并对各种模式的发展状况加以评论。此后,本文分析了一些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并提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框架、外部条件及政策措施。农业保险试点的开展并不在于追求规模,而在于发展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扶持政策中提出综合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政府的共同力量,通过提升农户生产技术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以促进农户保费支付能力的提高和降低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为农业保险开展创造微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