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国家的议会名称繁多,制度不一。能够称之为议会的国家民意机关大致应具备两项基本的要素:一是议员依法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组成议会;二是议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掌握立法权力,从而至少在形式上能够将人民的意志升为国家的意志。
由于种种原因,民国初期的议会制度,曾屡屡被毁弃、搁置或虚化。因而,基于前述关于议会性质的判断,符合本文议会性质的研究对象为:民国初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参议院、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参议院和第一届正式国会。时间上从1912年2月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到1914年1月袁世凯对残存的正式国会议员资遣回籍止。
本文将首先通过对中国近代史关乎西方思想流布、以及重大政治思想变迁的追溯,分析中国在民国初期实行议会政治的思想条件、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其次,本文将以前述组织机构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其议会内政党组织、选举方式、运作形式和议会制下的政治冲突,评价议会政治实践的得与失,同时,在对议会政治的实践运作中也将分析其产生的历史绩效等;再次,反思民国初期议会政治的局限和最终失败的根源,并着重从政治文化变迁与传统文化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解释民国初期议会政治历史的发展和困顿,表明在中国这样的传统政治文化浸润了千年的大国,政治制度转轨变型的艰难和复杂;最后在理论上探讨民主宪政的实现所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又如何更好地完善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