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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永恒主题,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方式之一。党内监督是监督的一种,是加强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强大武器。研究苏共的党内监督制度则是为了更好地为我党的党内监督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苏联共产党(俄共)在获得执政地位后就开始思考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方法和措施。列宁时期通过确立党的代表大会的最高地位,设立和改组专门的监察机构,成立政治局、书记处和组织局三大中央日常工作机构并使之相互制约等方法来体现和实现党内监督。斯大林时期,为了突出个人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削和降低党内监督的作用和地位,取消了党的代表大会的固定会期,弱化了专门监察机关的作用,打破了三大机构之间的平衡与制约。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期,为了消除或者减弱斯大林时期的影响又开始着手恢复党内监督的地位与作用,恢复了党的代表大会的定期制度并创新了党的委员会的干部更新和任命制度,重新改组并提高了专门监察机关的地位与作用。戈尔巴乔夫时期,彻底地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思想,实行多元化,推行极端民主化,同时在设置上提高了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并实行普选,最终导致了苏共的垮台。苏联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继承和发展,在实践上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的党的建设尤其是党内监督的建设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党内监督在苏共的垮台因素里十分显眼,不能否认的是苏共的党内监督制度存在着独立性不够、健全性缺乏、功能性不全和领导体制不顺等缺陷。在对苏联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制度有了深入、客观、公正的认识之后,我们需要郑重从苏共的党内监督制度中找到经验教训来完善和发展我党党内监督制度。在完善我当的党内监督制度之前必须正确处理主动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制度法规与思想教育、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约束与自我约束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监督的统一。完善我党党内监督须从非专门监督与专门监督两个方面入手:非专门监督制度中,首先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干部选举制度党内民主中党内监督的部分;专门监督制度中,要完善现存的党内监督制度并建立和创新党的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党内问责制和党的一把手监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