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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始终包含理想与现实两个维度,理想是应当怎样,现实是事实如何。应当表现为一些价值准则,或者说是依据或根据;事实则表现为现实条件、问题、经验内容等。政治哲学在把握政治生活理想性方面,对理想、应当要做出理论上的推定,即从自然性或宇宙本性、神性、人性等终极设定中推断出人类生活的理想性应当。另一方面,政治哲学要考虑到政治生活的现实性层面,即通过经验考察、历史分析、人类学考证等,关注人类生活的现实条件。这样一来,政治哲学可能会出现两种形态,一种形态表现为追求政治理想,把政治理想看成是现实政治的建构原则,不考虑现实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单纯追求把一种终极性标准变成现实生活的要求,我们把这种形态的政治哲学称作理想性政治哲学。另一种形态则是从政治生活的现实要求和理想性追求的双重视角,既考虑理想实现的现实制约,又不忘超越现实的理想追求,在有机融合、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两个维度的良性互动,制定相应的制度,生成相对完美的生活方式,我们称其为现实性政治哲学。两种形态的政治哲学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法律篇》中分别得到充分展现。本文通过系统梳理柏拉图政治哲学的思想和脉络,把握其内容和特征,不仅要还原柏拉图政治思想的本来面貌,更是对政治哲学本身的深刻反思。柏拉图极为关注雅典政治上的衰退和健全政治的重建,在《理想国》中,他秉持着理想性政治哲学的思维和解释框架,从产生稳固持久城邦的“正义”开始,深入地讨论了正义的善性本质、人们对这一本质的认知以及这一本质的表现和实现等问题。其整体思路主要通过正义论、知识论、德性论、教化论、宇宙论的形态表现出来。在《法律篇》中,柏拉图充分注意到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从现实条件和现实过程出发,在理想与现实的辩证统一中来思考人的公共生活方式。就此,他围绕“为什么需要法律、怎样制定和执行法律、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即从法律的本质论、方法论、实践论三个层面展开论证。从柏拉图两篇主要政治著作的内容变化、演变原因、各自特性的分析来看,其中理论主旨的不同带来了其哲学运思方式的差别,从而表现出两种理论形态政治哲学的特性差异和思想嬗变。我们称之为从理想性政治哲学到现实性政治哲学的演变。作为考察人类政治生活的两种不同进路,两种形态政治哲学间并不是相互否定、彼此不容的,而是各有其价值,共同构成了柏拉图对人类政治活动的深刻洞见。理想性政治哲学与现实性政治哲学的分疏源于对政治生活中理想性维度与现实性维度之间关系处理方式的不同。理想性政治哲学凸显了理想性维度的重要性,但它的缺陷主要在于将两个维度绝对分隔,并把现实性维度归结、还原为理想性维度,致使政治哲学变成了抽象规范的理论建构和辩护,这样实际上抹煞了人的现实生活,是以一种普遍主义的方式进行分析和建构政治哲学的理论体系。现实性政治哲学凸显了政治生活中现实性维度的价值,主张在现实中寻求两个维度的统一,这当然可以克服理想性政治哲学抽象、虚幻、神秘的缺陷,但在此过程中,如果简单地将理想性维度完全地统一于现实性维度,政治哲学就会变成以认知为目的,对政治生活只做描述、分析,单纯进行科学认知的政治科学,那会导致本真理想性维度的丧失,就很容易造成生活的扁平化。这样看来,克服理论缺陷,防止片面性滋生,建构合理形态的政治哲学,需要放在更为合理的视域中进行。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明确提出了建构合理形态政治哲学的实质就是在实践哲学的视域中,处理好两种形态政治哲学的关系,并提出了“以现实人的活动为基础、坚持历史主义原则、着眼实践生活的现实要求”这一基本建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