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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医疗事件等这些突发的公共事件,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公民的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甚至是整个社会的稳定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学者和专家开始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越来越重视,相关研究不断增多,同时,政府也开始关注相关问题。在这些研究当中,以信息公开为手段和视角的成果比较多。政府在面对公共突发危机和事件时,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等,来达到对公民焦虑情绪和巨大压力的缓解,在应对危机时,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来引导和集中公民的力量和行动,从而达到使政府快速解决危机和突发状况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要保障好公民的知情权,就必须完善针对此问题的法律问题,从法律层面做出应有的思考,实践中分析我国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为信息公开制定更多的有效保障机制和措施。同时,拓宽公民申请救济和申诉的渠道,加强对政府各方面的监督,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服务型政府和责任型政府,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不容置疑。在信息时代急速发展的当今,要求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但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体制的不完善现象普遍存在,社会监督的效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另外,政府在其行政过程中,尤其是在发生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时候,正常的社会秩序就遭到破坏,政治本身发生混乱,公众的承受能力和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也就随之降低。在危机事件频发的情况下,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规范,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在本文的研究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主要从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内涵以及相关理论为抓手和基础前提,采用案例分析、文献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总结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研究的理论依据,明确了信息公开在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应对危机的相关原则。其次,以法律层面的研究为重点分析了我国在面临突发公共事件和危机情况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主要方面。随后,在观念层面、技术层面也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前文论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完善我国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和管理能力,健全面对危机时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