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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的国有资产持续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连续多年实现盈利的高速增长,甚至不少大型国企进入了全球500强的榜单。然而,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经营效率、收入分配方式及其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却有完全相反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运转良好,下一步要解决的主要是激励和监督的问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利润来自于垄断和政策支持,员工收入过高,利润没有全民分享,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打破垄断和落实国有企业的产权。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国有企业的性质、委托—代理关系、产权制度决定了其不适于参与市场竞争。就中国的特殊性来说,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来源、收入分配、与公权力的关系及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其应该退出非公共领域。国有企业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公开出售”、“内部人优先购买”和“股票无偿分配”。国有企业的退出过程就是一个国有资产重新分配的过程,对于这一过程,应该从公平性的角度来进行考察。国有资产的重新分配改变了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而不同的所有权初始配置会带来不同的效率结果。本文以方差来度量国有资产分配的公平性,并在Edwards and Weichenrieder(1999)提出的模型以及La Porta等人(2002)观点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分析比较各种所有权结构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公开出售”方式并没有直接分配国有资产,而是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间接分配,这种方式虽然不能做到国有资产的分配完全平均,但远好于“内部人优先购买”方式。“公开出售”后企业转变成了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传统企业,其经营效率是最高的。“内部人优先购买”方式的公平性最低,其中,“管理层购买”方式的经营效率较高,“员工集体购买”方式的经营效率很低,与“股票无偿分配”方式大致相当。“股票无偿分配”做到了完全平均分配,是最公平的国有企业退出方式。制度的改善从两个方面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一个是外部股东监督水平的提高,另一个是通过对小股东的保护使得交易费用降低、股权的流动性得到加强。国有企业退出以后,股票市场上主要由个体投资者(外部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外部大股东)组成,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防止机构投资者对个体投资者的利益侵犯。当股权通过市场交易逐渐集中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防止内部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合谋。避免和缓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中国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于大型国有企业退出非公共领域,鉴于中国目前财政收入充裕,股票市场稳步发展,本文在借鉴捷克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改进的“股票无偿分配”退出方式,并给出了中国国有企业如何退出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