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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队伍逐步发展扩大,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也为我国建设事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由于在改革初期采取了“先开放,再规范”的方针,且我国的监理实施和运行发展本身一定程度偏离了原有的构想,监理行业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行业水平不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领导才能具备复合型技能的、高素质总监理工程师稀缺,问题突出且形势紧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应该是复合型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但是,从现状研究来看,总监理工程师在地位、作用、任命、职权范围、专业水平、管理协调技能、职业道德等各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先天不足,后天补拙,必须找到根源,对症下药。 英国是典型的法制化国家,以拥有详实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制而著称。深入研究英国项目监理制度,感受有如下几方面值得我国受启示和借鉴受益: 一、英国项目总监是整个项目班子的组织和领导者,其技能和素质是经过考核能够胜任全过程、全方位项目管理任务的。应该认识这一点,并应坚定保证我国总监理工程师技能和素质的目标定位。 二、英国建立了完善的NVQ国家执业资格标准,是由行业制定、为行业服务、被雇主和用人单位所认可的,是以操作能力标准和实践表现为基础的资格标准。PM人员必须满足标准的最高级别的5级,是其技能素质得以保证根本原因之一。我国应该参照并尽快建立该标准体系。 三、英国的CIOB会员资格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资格级别,不同层次的人可以选择申请相应的会员资格,最高两个层次的会员被授予“皇家特许建造师”,它是一种国际执业资格。而目前我国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制度模式很单一,考核也片面。应该以此为借鉴并完善我国的管理制度,这将有利于培养真正高素质的监理人才,也利于入世与国际资格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