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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研究领域引入“教育叙事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质性研究方法,叙事研究是我国教育研究方法体系的有效补充。所谓“叙事”就是叙述经验与故事,“叙事研究”是对“叙事”的研究,强调“叙述行为”作为经验的意义,以及经验故事背后的意义,其中的“研究”即为关注、理解、解释与意义建构等具有主体性发挥与价值参与的过程。教育叙事研究就是对教育生活中的故事、经验、事件等的“叙述—研究”活动。我国自引入“教育叙事”伊始,就严格秉承国外教育叙事的初衷,将之充分应用于教师专业发展领域,构成了以教师或教育者为叙述主体与研究主体为一体的教育叙事研究范型;以及以教师或教育者为叙述主体,并以其他研究者为研究主体的教育叙事研究范型。这很大程度的促进了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然而,从教育活动、教育生活的“主体”(教师与学生的共同行为)角度来看,这并不能反映“教育”叙事的全部,甚至不能体现“教育”的本真,原因在于缺失了学生的“声音”——指建立在学生主体地位得到认同与实现,主体性得到发挥的基础上的学生“叙述”。从教育主体的角度上审视教育叙事,本文提倡“学生叙事”。旨在唤醒、赋予学生“叙事主体”的身份,通过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与主体性的发挥,让学生叙述自己的经验,使“叙事”呈现学生经验、反映学生的教育生活,并通过“叙述”体验反哺学生主体性的养成。“学生叙事研究”的根本旨趣是:建构学生作为“叙述者”与“研究者”为一体的叙事研究范型,主要任务是:促使教师成为“学生叙事”的主要“他者”研究者。从而使得“学生叙事”与“教师叙事”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教育叙事”。从研究方法角度上,提出“学生叙事研究”还在于突显一种“自下而上”的教育研究思路,即从“学生”的角度进行教育研究。基于“叙事”与“学生叙事”的内涵,本文将首先从杜威经验哲学、儿童认知发展、我国新课程改革“主体性”诉求以及我国教育研究范式的“儿童学”旨趣等理论视角出发,论证“学生叙事”的可能性。并从主体、语言或呈现、主题等维度划分“学生叙事”的类型。在此基础上,文章将从课程与教学两个方面阐释学生叙事的价值所在。课程方面:注重从课程资源的视角、学生课程参与的视角和课程文化视角进行分析。教学方面:注重从教学互动和学习方式两个维度切入主题。最后,本文将提供“学生叙事”的操作性说明,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界定学生叙事研究的属性;二是探讨学生叙事的现实投射;三是论析学生叙事研究的两个基本路径,即以学生为研究主体的研究形式,以及以教师(或其他研究者)为研究主体的研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