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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对国民经济的作用日益突出,对经济的繁荣稳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盈余作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若存在上市公司通过利用操控性应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利润费用项目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即盈余管理行为,将严重影响会计信息对其使用者的价值。有失公允的会计信息会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影响资本的合理配置,不利于公平合理的资本市场的形成。微利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大于零且净资产收益率在0%~1%之间,因经营业绩刚好超过盈亏平衡点、略好于亏损上市公司,逃脱了如特别处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监管措施,往往被认为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如何保障微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成为规范微利上市公司运作有序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对微利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存在性及盈余管理方法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结合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针对微利上市公司的突出特征,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微利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并对其他诱导因素进行描述。由于微利上市公司所处环境不同,对于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在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上存在偏好。针对其偏好的盈余管理方式从利用政府支持、利用关联交易、利用债务重组、利用投资收益四个方面进行深层次阐述。论文以2008~2010年A股制造业连续三年微利的59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取微利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操控性应计利润即残差,检验微利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利用SPSS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描述性统计,验证了微利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的假设。针对微利上市公司偏好的盈余管理方式,从提高政府决策与监督的有效性、完善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加大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有效盈余信息预警指标体系以及健全会计处理方法细则五个方面进行深层次阐述,对进一步完善抑制盈余管理行为规范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意在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识别能力,有利于利益相关方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为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做出探索和尝试。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提供相应信息,有利于证券市场趋于理性和成熟,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