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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分子生物学的一系列技术突破,特别是作物转基因技术的兴起,使得农业生物经济成为全球最具发展前景的领域之一。虽然目前面临转基因安全性和对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的争论,但鉴于其未来巨大的商业价值,各个国家都在积极开展作物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创新,以抢占技术创新的制高点。我国作为一个农业资源大国,在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发展上具有天然优势,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等主要问题,如何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激励效应,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意愿并转化为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当前我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论文围绕技术创新理论和产权理论两个重要理论,结合国内外转基因作物产业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技术创新的现状,重点围绕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分析其对不同类型创新主体选择创新模式影响及机理,并力图设计一个能够有效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意愿并转化为创新能力提升的制度安排和体系构建。本文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对于提升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我国转基因作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第一部分主要是理论分析,采用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内外主要国家在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的发展策略及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差异,并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第二部分主要是实证研究,采用问卷调查与模型分析,基于江苏省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利用Logit模型对影响创新模式选择的潜在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数据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影响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意愿、品种权申请意愿、成果市场化意愿,并利用斯塔克博格模型博弈分析产业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影响原始创新与派生创新的创新绩效;第三部分主要是政策建议,采用归纳演绎法,从构建适合我国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显示,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机构性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研发资金投入、遗传材料使用成本和品种审定程序等显著影响我国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模式选择。公共科研院所的原始品种创新意愿比企业研发部门要强烈,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原始品种创新,增加研发资金投入有利于推动原始品种创新,遗传材料使用成本的增加促进原始品种创新,品种审定程序的优化改革有利于原始品种创新。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显著影响创新绩效,直接影响着创新模式的选择,并通过影响创新主体研发投入意愿、品种权申请愿意和市场推广愿意,间接影响创新模式的选择。基于上述研究结论,立足于我国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模式的影响,本文提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植物品种权价值链为核心、产学研协同创新、知识产权共享共用的作物转基因技术创新体系,将成为我国转基因作物产业谋求发展的必然模式和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