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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十年代我国引入融资租赁业,发展至今,融资租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态势与经济前景。但是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业中融资方式的单一化、狭隘化,导致该业普遍面临融资困难,严重遏制行业的有序发展活力。当前情景之下,寻求一种稳定、安全的新型融资手段成为融资租赁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当前,金融资产证券化模式能够有效获得现金流的融资。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中的资产大多以租赁债权的形式而存在,凭借租赁物的未来应收租金,将租赁债权作为一种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通过特殊机构发行证券销售给投资者以获得现金流,解决融资租赁业的融资难题。本文以融资租赁公司角度出发,重点在于研究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的基本理论、内部构架,最终对于完善该模式提出具体建议。全文包括三个部分:导语、正文和结语。导语部分主要介绍笔者写作的选题背景,通过对当前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分析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介绍,提出实施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议题的可能性与意义。正文部分共有三个章节,第一章是阐述融资租赁的定义与特点,分析融资租赁业境况,通过认定融资租赁债权——租赁债权的法律性质,提出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解决困境的建议,最后通过分解融资租赁的内部结构,分析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积极意义。第二章节通过比较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SPV各种模式的特点与利弊,分析相关法律与制度,确立在中国设立以特殊目的信托为SPV的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模式的提议。此外,针对当前法律漏洞,对融资租赁债权的基础财产范围进行进一步的设定,确定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债权基础资产的合法性。第三章节通过限定不动产的范围,提出构建不动产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的法律设想,并且同时通过提高监管机制与设立登记制度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证券化业务进行制度上的完善和保障。结语部分主要再次确立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的重要性与合法性,以期通过此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困境。文中所涉的部分内容需要在下一步进行重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