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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引发了一系列冤假错案,严重侵犯了人权。本文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我国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现实情况,研究和分析刑讯逼供的问题,并在比较国外关于酷刑和人权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关于反酷刑监督机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遏制刑讯逼供的应对措施。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刑讯逼供的定义及其表现。在现实中的表现本部分是通过介绍呼格吉勒图、徐梗荣、杜培武这三个案件让人们对现实中刑讯逼供导致的冤案有一个基础了解。第二部分论述了刑讯逼供对人权的危害。刑讯逼供与人权保护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人的尊严,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等基本权利。该部分通过分析刑讯逼供对人权保护造成极大的危害,使二者之间在现实中的矛盾凸现出来,从而使人权保障作为一个重要命题摆在我们眼前。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刑讯逼供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从思想观念、法律制度设计和监督机制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以期为后文提出遏制刑讯逼供的解决办法打下客观基础。第四部分叙述了关于反刑讯逼供的国内外立法。本部分有关国际立法主要介绍的是联合国的《禁止酷刑公约》,此外对欧盟的反酷刑机制——欧洲防止酷刑委员会、欧洲人权法院和部长委员会进行了介绍,为我国的立法完善提供了借鉴经验。第五部分是对遏制刑讯逼供的几点思考,该部分以前文的理论研究为基础,结合国际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从建立反酷刑委员会、引入羁押场所巡视制度和律师介入权三个角度提出遏制我国刑讯逼供的可行性建议,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希望能有效的减少我国的刑讯逼供现象。通过对全文的总结笔者认为遏制刑讯逼供必须以人权保障为视角,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重新审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通过完善制度来保障人权,禁止刑讯逼供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