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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各个群体或团体所处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这种宝贵的文化遗产不仅代代相传,并发展创新,具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获得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与自然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自然科学、宗教、艺术、哲学等;(2)与社会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语言、文字、风俗、道德、法律等;(3)与物质文化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使用器具、器械或仪器的方法等。(4)与精神文化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楹联、民歌、昆曲等。由于受经济发展、教育水平、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法得到及时和行之有效的保护,造成众多优秀的、宝贵的、不可复制和弥补的民族文化濒临消失,叫人异常痛心。湖南省石门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湘鄂交界处,境内山峦重叠,森林茂密,溪河密布,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尤其土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本文结合石门县土家族民歌传播及传承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对大众媒介环境下的土家族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引发了一系列思考。首先,本文阐述了土家族原生态民歌的发展历史和目前形势下所面临的种种内忧外患,也分析了新土家族民歌传播过程中的现实矛盾冲突。本文认为,原生态土家族民歌与新土家族民歌是文化进化历史长河中不同阶段的文化表征,二者既有显著差异又紧密联系,一脉相承又推陈出新,新土家族民歌的发展离不开原生态土家族民歌的沃土和滋养,另一方面又能够反哺原生态土家族民歌,与时俱进。其次,界定了大众传播在当下土家族民歌传播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对土家族民歌发展的历时性梳理,阐述传统的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日渐消褪,组织(尤指地方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民歌传播工作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但是,由于组织定位不准、思路不清,导致一系列矛盾冲突,如大众传播对民歌的推动与对其本色的冲击,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失衡,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地方组织角色的缺失等,这些都值得唤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再次,提出了笔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可资借鉴的几条思路:1,界定清晰的人际传播标准,呼吁个人应充分发挥各自在社会传播中的职责,努力学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2,充分发挥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的功能,明确政府与经济组织的角色定位和职能分工,实现民族文化资源管理科学化。有效利用校园资源,借助文化精英力量对传统文化实施保护与传承;运用整合传播理念,实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3,明确大众传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所能起到的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多加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大众传播途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