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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1994年,我国对这一制度开始进行了试点工作,并于200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逐步在立法上体现它的重要性。然而,纵观历史和国外对这一制度的研究,我国法律援助相对起步晚,制度发展尚不完善。不论是学者们的理论研究,还是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司法实践,都没有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加以重视。它的存在似乎成了一纸空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切实满足。因此,本文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对国外法律援助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法律援助这一制度的正当性,结合我国的历史发展与国情的切实需要,以价值分析为导向,从人权保障机制、权利平等原则、司法公正理念以及社会稳定维度四个方面入手,研究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得出这一制度适用的必要性,并分析这一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引出完善之可行性。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背景下,对这一制度的完善提出学理上的建议。本文的写作共分为四个部分。以正当性为主线,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阐述法律援助制度。全文约三万字左右。引言部分: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进行整体的概括。阐述了这一制度的研究现状,提出了正当性的基本内涵。并由此提出研究法律援助正当性的重要意义。第一部分:以法律援助发展的历史进程为主线,首先对法律援助进行制度本身的内涵分析,然后对这一制度的正当性历程进行梳理。阐述其在萌芽阶段、探索阶段以及形成阶段几个不同时期的存在基础和正当性理论依托。第二部分:在前文对这一制度的正当性演变进行宏观阐述后,这一部分着重分析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即政府责任。通过对政府责任的概念发展进行阐述后,在政府责任的指引下剖析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第三部分: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价值上的考究。阐述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为这一制度的正当性提供理论上的支撑,由此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第四部分:在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政府责任与价值进行分析后,这一部分运用正当性的理论来指引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首先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法律援助制度的弊病和原因。然后针对这些不足,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对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制度性构建,并从立法上进行完善,从而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结语: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进行总结性陈词。并结合当今司法实践,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进行审视,突出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