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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冶炼企业的生产对于原料有较严格的要求,原料中的主品位和杂质含量都要在一定的范围之间,否则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成本以及设备的使用寿命。因而,这就要求冶炼企业必须加强对原料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加强对矿物原料的质量控制,保证企业原料供应的高品质的正常进行,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和产品的质量。
目前关于企业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尤其是基于ISO9000的第三方认证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但是多数以需方的角度评价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讨论仍局限在理论层面的探讨,从操作的角度来看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广泛的适用性,对于系统研究特殊行业背景下的供应商评价指标模型的研究较少,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适用于有色矿物供应商这一类矿山企业的评价。
作者在中钨高新、广晟集团调研实习期间了解到供应商评价的现状,深切感受到重构矿物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从质量保证能力角度考核原料供应商的能力水平,以保证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必要性。因此,如何评价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就成为本文的核心问题。
本文在充分吸收当前先进的质量概念和其它相关领域的思想的基础上,界定了质量保证能力的概念,给出了质量保证能力相关概念模型。提出了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评价的框架模型,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有色行业的实习经验和调研报告,建立了适合有色冶炼企业原料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套健全的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必须配有科学的评价方法,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合理。本文在分析比较了多种传统的评价方法之后,采用了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判进行供应商评价。该方法可以有效地处理那些难以完全用定量的方法处理的指标,方便参与评判的专家快速做出合理的判断,同时利用模糊综合评判能综合考虑影响因素,较好地克服了评价时人为因素影响,增加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最后以自贡硬质合金厂为研究对象,选择其中一家钨矿供应商为评价对象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实例分析,指出其在质量保证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弱点。评价结果基本符合客观事实,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具有一定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