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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退休年龄制度形成于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制度形成至今,虽有新的发展,但是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改动甚微,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状况存在矛盾。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关于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话题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延迟退休方案已经形成,公布在即,深入研究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主体共分五大部分:一是退休及退休年龄的法律界定与我国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从退休的法律含义入手,指出虽然现行规定表明退休还是一种义务,但是退休的本质是权利,而退休年龄是退休制度中最可见的参数,其在微观和宏观层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退休制度的发展,从时间上可以分为探索创建期、停滞期、恢复发展期和深化改革期,从体系上可以分为主体退休制度和特殊退休制度,从具体内容上可以分为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二是我国现行退休年龄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退休年龄制度在立法上存在退休年龄法制化程度低、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与退休年龄偏低存在矛盾、退休年龄人群差异大的问题,在实践中存在提前退休和“退而不休”的问题。三是我国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争论与评析。应否延迟退休年龄、男女应否同龄退休、以及是否实行弹性退休是我国退休年龄制度改革中的三大争论,笔者赞同延迟退休和男女同龄退休,但认为弹性退休应当缓行。四是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国际实践与经验借鉴。先介绍了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国际实践概况,又具体阐述了美国和法国的实践情况,再总结了国际上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主要是提前筹划、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男女同龄退休以及弹性退休问题。五是对我国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建议。包括完善退休年龄制度的相关立法,规制提前退休乱象,逐渐实现男女同龄退休,小步推行延迟退休,把握好我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调整的时机和节奏,提前预告、分步推进,放缓推行弹性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