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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实物期权理论研究中国风电CDM项目的投资收益评价。在研究中将CDM项目的投资视为一个递延期权,由于该期权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都具有投资可行性。因此,通过求解该期权的真实价值ENPV,并与净现值法NPV得到的值进行比较。可以判断风电CDM项目是否在现阶段具有投资的经济效益。运用实物期权理论研究风电CDM项目投资收益的目的是,它避免了传统NPV方法忽视CDM项目产生的CERs收益的波动的缺点,从而更加客观的衡量了该项目具有的潜在投资价值。这种潜在的投资价值往往正是投资者在做经济评价时最容易忽视的价值。首先,本文将风力发电CDM项目投资视为一种潜在的递延期权。投资者有权利在未来一段特定的时间内,自主决定投资的时间以及是否最终进行投资。风电CDM项目一旦投资,将面临着未来不确定的CERs收益。不同的CERs收益会使得收益评价存在不同的结果。但是,若使用实物期权对风电CDM项目进行投资评价,则只要在固定的CERs波动率σ下,项目具有的实物期权价值ENPV就是一定的。但由于投资者对于CDM项目未来CERs波动率a判断存在差异,本文将进一步研究不同波动率σ下的评价模型,并求出预期波动率下的ENPV的内部收益率与NPV的内部收益率,两者的内部收益率同样能体现它们的投资价值。其次,根据确定的预期波动率,可通过期权定价BS公式求出当前CDM项目期权溢价,进而可通过比较风电CDM项目的实物期权价值ENPV与净收益值NPV的大小,来确定该项目在现阶段是否可以进行投资。若预期收益大于当前收益,则有必要递延投资时间。反之,如果预期收益小于当前收益,则可以立刻进行投资。另外,因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许可期限,本文建立了一个评价模型来研究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的收益评价。通过这种评价方法内,对不同的CERs收益波动率下的CDM项目进行收益评价,据此得出该项目目前的投资决策是否为最优决策。最后,本文以浙江某一风力发电CDM工程项目为案例,具体说明了如何运用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价模型进行实际分析。通过计算得出该案例项目当前投资收益小于预期投资收益这一结论,并建议投资者延期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