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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以来,价格听证日益发展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一是因为听证的定价项目的重大影响性,二是公开听证本身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听证上,价格听证一直走在前列,以至于价格听证本身已成为听证会的代名词。但是价格听证在推动政府决策公开化、民主化的同时,各界对于听证会的批评声不断,价格听证的公信力受到广泛质疑。如何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和规范听证会的操作,已经成为政府、学界和社会广泛讨论的话题。
本文从行政听证的制度的来源和形式入手,对价格听证的定位和作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价格听证应当属于正式听证,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分析和探讨的出发点。
在简要介绍我国现行价格听证制度沿革、基本内容、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笔者详细对照和分析了价格听证规章制度演变的过程和立法意图。结合立法演变和实践总结,本文对我国现行价格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对听证制度中存在的现实局限性、立法缺陷、程序性缺陷、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不足、听证信息不对称和听证约束力不够等进行了逐一分析,并指出了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最后,针对价格听证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笔者对如何在制度和操作层面上进一步规范价格听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分别从规范立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程序和议程设计、进一步规范听证代表产生、以通俗化和公开化为突破口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听证笔录作为定价决策的依据五个方面,对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