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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司法制度建设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国内研究这一时期法制建设的成果不少,但是以该时期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不多。本文以建国初期江西省丰城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判决为对象,分析司法审判依据的特征和影响因素,寻求对现今司法改革有意义的借鉴。通过研究发现,建国初的司法审判和现今的司法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都处于一个转型、改革阶段,以及司法判决形成依据和影响因素等等。政策、民意和法律三者无论在建国初还是现在,对于司法判决的做出都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区别就在于各自发挥的功能和地位的不同。因此,研究建国初的判决依据,分析三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和作用。对于我们把握各自的特征,平横三者关系是有现实意义的。
本文共分五部分。在引言中,笔者提出当前对建国初期法制状况研究的问题并阐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现状。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对象江西省丰城县人民法院的一些概况和笔者所掌握资料的特征,即该法院建国后十余年的判决书资料,简单分析本文论据材料的合理性。第二章,着重从建国初期江西丰城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入手,分析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和审判过程体现的问题及特征。本章最后部分是对上述内容总结的基础上,分析建国初期司法审判依据的特征,分别阐述政策、民意和法律在判决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第三章,主要分析建国初期司法判决依据特征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分别从建国初整体的司法状况和江西省地方法制建设入手。整体司法状况中介绍了我国建国初期在法制建设中取得的一些成绩和教训,以及这些成绩和教训对地方司法建设的影响。江西省法制建设主要是从江西省法院志和丰城县志反映的践行法制具体措施方面来分析当时地方的法制背景。第四章,在前几部分对审判依据特征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和总结。解析政策、民意、法律在特殊历史时期下各自的特征和对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影响。第五章,概括总结建国初期司法审判的依据,并探讨本课题研究的现实价值和有意义的借鉴。最后部分是本文的结论,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了建国初司法审判依据的特点是政策在司法审判中的主导性地位,民意可以左右案件审判的进行,法律只是判决理由形式上的补充。并通过对形成这些特征的原因分析,提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期望我国现阶段进行的司法改革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