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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认为交易制度的选择对证券市场流动性存在重要的影响,文章正是从此理论入手分析了做市商制度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适用性问题,全面论述了做市商制度提高即时的流动性、活跃市场的主要优点,并考察了影响做市商制度乃至市场流动性发挥的主要因素。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1997年6月建立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交易规模不断壮大,交易日益活跃,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债券投资与交易的最主要市场,也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载体。流动性是资产的重要特征之一,市场的流动性是指投资者根据市场的基本供给和需求状况,以合理的价格迅速交易一定数量资产的能力,可是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巨大,交易极不活跃,现券交易还远远不够。出于提高市场流动性的考量,我们在2001年引入了双边报价制度作为做市商制度的雏形,并最终于2004年7月确定了做市商制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制度的地位。文章用详实的数据细致地描述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现状,并指出流动性的缺乏仍然是未来主要关注的问题。同时文章通过深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指出尽管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初见端倪,但是由于债券本身期限结构、品种以及对于买卖价差的严格规定和市场定价的严格控制等不足使得做市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着很大的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制度风险,因此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文章进而以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为依据,结合做市商制度发展过程中暴露的自身问题,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期图通过做市商制度提高流动性就必须发展一个竞争性的做市商市场,与此同时必须对做市商严加监管。为此文章提供了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完善做市商制度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