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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在我国银行业中,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一直都维持着较大的领先优势。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多元化主体的迫切需要,我国引入了更加多样的金融参与主体。同一时期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的深入发展,金融市场中越来越多的技术得以实践,在传统银行业非息业务收入的基础上,我国商业银行多条线发展,以金融综合服务供应为载体,逐步建设起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基金保险代售等各类非息业务,探索不同以往的利润空间。而随着非利息业务的迅速发展,理财业务成为各类型商业银行日益关注的重要利润增长点。理财产品由于天然带有的市场属性和风险特征,其理财市场结构与原有的银行传统业务之间亦发生了较为显著的改变。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8年6月末,理财市场中已有56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存续理财产品9.15万只,存续余额28.86万亿元,较年初减少6760亿元。2016年至今,统计发现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迅速增加,相比而言,原来在理财市场中占有较大优势的股份制银行甚至国有银行的理财增速呈现放缓态势。与此同时,各家银行纷纷通过提高在售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大打“价格战”,以此获得理财市场的一席之地。不过,市场的结构日益分散,和愈发自由化、激烈化的价格竞争模式,是否可以提高银行绩效水平,引起学术界和理论界的普遍关注。基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以2010-2017年间我国理财业务存续规模靠前的30家主要商业银行数据为样本,通过构建出度量银行理财市场集中度的赫芬达尔指数和度量理财产品价格竞争度的勒纳指数,以这两个指标代表银行理财市场势力情形,研究了以理财市场集中度、价格竞争度为代表的银行理财市场势力如何对银行绩效产生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传统的结构绩效假说,企业所处市场的集中度较高时,部分企业的市场势力较强,其通过高于市场一般水平的产品定价,从而获取垄断利润的可能性就越大(Bain,1951)。对应于理财市场,理财市场的市场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时,主要的理财商业银行就不再有很强的动机去进行价格战,而各家主要商业银行在区域范围内又具有一定的价格领导能力,因此在理财市场中的各家银行对于产品的定价普遍较低,资金价格较低的情况下利润空间提高,银行盈利能力提高,信用风险水平下降。另外,本文的研究结果也符合“竞争-脆弱论”假说,正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对于准入限制和利率管制大幅放松,竞争加剧从而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导致90年代700余家储蓄贷款协会最终倒闭(Keeley,1990)。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努力降低自身风险承担水平,保障其特许经营权价值,以此获得高额的控端利润。但是随着市场竞争度的提高,使得商业银行承担更大的风险,进而降低银行的经营稳定性。在当前我国理财产品市场中,银行迫于理财产品竞争加剧的压力,同类型产品的价格战情况愈发严重。这一方面会直接提高银行获取资金的成本,对产品盈利性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过度竞争的存在,致使银行理财产品价格的制定偏离其原来的产品要素,从而出现逆向选择的行为,提高了理财产品的内在风险和违约概率。当前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较快,风险积聚也随之发生,随着理财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价格战现象将会继续愈演愈烈,直接影响到理财市场的平稳运行,甚至对于整个银行业的稳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