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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该体制的建立有效地改善了市容市貌、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城市形象。但是,一些问题和争议也不断产生,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逐渐陷入了困境之中。对此,本文采用了鲍曼的“秩序美学”这一新的分析视角,以崔英杰案为例对我国城管执法的困境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城管执法困境的根源在于政府在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中的“秩序美学”思维。城管执法困境不仅是城市管理的问题,更是应当考虑的社会管理改革问题。可以说,城管执法的困境,反映的是政府目前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上的困境和危机。
因此,本文认为要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个新的背景下,来思考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理论和实践。化解城管执法困境,最重要的是政府要转变“秩序美学”思维,追求公平与正义这一核心价值。除此之外,还应该做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人性化执法和柔性执法,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改善执法环境,完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