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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是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改变了传统征信业务的发展模式和特征,开创了我国征信领域新的发展模式。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主,同时包含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征信法律框架。但是并不存在专门规制互联网金融征信的法律制度,只是参照适用有关传统征信行业的法律制度,无法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基于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的发展特性,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征信领域予以法律规整。本文研究思路分为四层逻辑结构:从互联网金融征信的相关理论研习到互联网金融征信制度的问题剖析,再到美国征信发展经验的对比分析,最后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在相关概念方面,探究互联网金融征信与一般金融征信的区别,分析互联网金融及征信的发展现状;在问题剖析方面,评析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以及信息共享、监管等方面不足;在引介美国发展经验方面,介绍美国信用法律制度和市场发展状况,总结可供借鉴的一般性做法;在针对互联网金融征信制度的完善举措方面,从征信法律到互联网金融征信标准、信息数据共享、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监管再到征信行业运行模式都设置相关的规则和制度,明确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的运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