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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数量也不断增多,城市垃圾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成为了各个城市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城市垃圾不仅数量增多,而且种类也越来越繁杂,多种新型垃圾也相继出现,但是,我国现有的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越来越呈现出其弊端,城市垃圾的管理法律制度也都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导致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步履维艰。因此,完善我国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做好垃圾的末端处理工作,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是垃圾处理行业的必然选择。本文从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现状出发,对我国现行的城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国外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的建议。本文具体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出对城市垃圾管理的概述,并对城市垃圾组成部分进行辨析,提出了本文所认为的组成部分。同时对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论述,提出我国城市垃圾的基本特点、产生情况、垃圾运输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情况,并且提出了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引出对城市垃圾进行管理的必然性。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现有的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并且提出其存在的缺陷,为提出对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奠定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美国、日本、德国城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经验的介绍分析,得出对我国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的构想。首先从伦理学角度提出其必然性,其次将循环经济观念引入城市垃圾管理中来,最后提出了完善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的配套制度与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