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论文分上下篇.上篇"否定与肯定",是为舞蹈美学所做的先期工作,相当于清理战场.舞蹈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艺术形式,在舞蹈里可以同时发现雕塑、情节和音乐的成分.然而,只要我们把舞蹈看作是雕塑、音乐和文学(戏剧)的不同比例的混合物,舞蹈作为"次要艺术"的地位便根本不可避免.因此,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至少必须具备三种否定,反对三种观念:流动的雕塑、可视的音乐、无声的戏剧(哑剧).这些观念都是由于局部接近而产生的整体类比.舞蹈与雕塑的契合点在于姿势,舞蹈与音乐的契合点在于节奏,舞蹈与哑剧的契合点在于动作,但舞蹈的姿势、节奏、动作与雕塑姿势、音乐节奏、哑剧动作却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这三种类比性说法都不能够说明舞蹈艺术的本质特征.下篇"舞者与舞蹈",开始进入对舞蹈作品的研究.舞者和舞蹈的关系问题是舞蹈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几乎凝聚了舞蹈艺术的全部奥秘.在这个基本问题下,具体探讨了身体、动作、表演三个问题.舞者的身体是舞蹈的媒介,舞者的动作是舞蹈的手段.如果我们不在舞者和舞蹈之间做出区分,就无法解决舞蹈美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人体与舞蹈、物理力与知觉力、动作与表现的关系问题.舞者与舞蹈的内在矛盾,只有在表演这里,才能得到某种程度的和解.在舞蹈的表演中,人不再是艺术家,而成了艺术品.最后,既然舞蹈"不是"流动的雕塑、可视的音乐、无声的戏剧,也不是人体的展示,那么舞蹈到底"是"什么?舞蹈艺术直接地把艺术家、艺术媒介和艺术作品融为一体.舞蹈的媒介就是活生生的生命体,舞蹈的手段是作为生命首要标志的运动,舞蹈的节奏形式是直接来源于生命本身的节奏,更重要的是,舞蹈的形式乃是象征性地表现出来的精神生命即意识的基本形式,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同构"关系,因此,舞蹈可以看作是"(精神)生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