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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中组部下发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后,各级政府均开展了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驻村干部们承担了贫困村庄治理的主要职责。从政策执行主体——“第一书记”研究基层治理成效是一个较为创新的视角,能够从政策代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分析精准扶贫政策和驻村制的基层运转逻辑。在习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战略中,要以国家治理为核心建立多元共治体系格局,有效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追求的目标。因此,从治理有效性的要求来研究第一书记的基层治理成效,是探索我国现代化治理的趋势,也能发现基层社会民主生活的实际改善情况。本研究基于“治理有效性”的考核,尝试获取以“第一书记”为代表的驻村干部们在基层扶贫工作中的实际成效并总结普遍经验。对“治理有效性”的理解和考核指标进行设定是研究的首要任务。一方面,通过对学术界治理理论的梳理,治理有效性是为了达到“善治”目标,而对政府实际政绩的考核,指的是国家创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效度。另一方面,第一书记的选派通知中也规定了驻村工作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村庄治理水平四大职能。结合现有理论基础和文件要求,“第一书记”的治理有效性考核可以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切入,分别考核基层治理中的民生发展、组织建设和社会秩序构建成效。而在案例的选取上,研究选取了鄂西当地驻村帮扶工作较为典型且成熟的贫困村,深入村庄展开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通过对案例村庄的实地调研发现:第一,在经济发展领域,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成果比较出色。凭借着帮扶单位的人脉,第一书记协调着各方资源并充当着项目“领头人”角色,为村庄争取到了资金链、信息、人才、技术和市场等资源,主导了村内的脱贫工作。但是从脱贫方式和村民收入稳定性来看,这种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外来依赖性和短期性特点;第二,在组织建设领域,第一书记的驻村减少了政府上下级信息传递的流程,形成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模式,不仅极大的增强了政府运转的效率,也能发挥优秀党员干部的个人能力,在基层迅速开展党建工作。但是由于第一书记与基层干部的职权不清,第一书记受到了乡镇政权和村委干部的外来排斥,这影响到了基层治理的成效;第三,在社会秩序维持领域,第一书记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调解了村内的群众纠纷,同时推动了司法服务的进村,降低了村内的上访数量并改善了干群关系。而随着村规村约的设定与村内各类民间团体的成立,村内的政治生态和文化氛围逐渐改善。但是由于第一书记对工作主导权的追求以及基层干部存在着依赖性,村民自治能力难以得到提升,这不利于基层社会秩序的持续性有序发展。基于本文的研究,驻村第一书记起着社会资源协调作用与政府跨部门运作的载体作用,凭借着政治权威和人脉为基层注入了活力,能够迅速完成扶贫任务。但是驻村帮扶工作仍然存在着治理短期性、多主体合作困境和自治能力难以提升等弊端,这主要受到政策目标设定、科层制运作和代理人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今后的基层治理工作中需要有以下变化:在经济发展上,政府要避免急于求成,尝试建立帮扶工作的长期性规划;在政府内部,驻村工作要受到合理监督,基层治理主体的职权分工需要明确;在社会秩序构建上,培育自治能力内生性将成为核心,基层自治力量的治理参与性和主导性应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