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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资讯在2015年做过一次数据统计,统计显示,在2012-2014年间,每股净资产在1元以下的上市公司共计81家,这种资产严重缩水,早已失去盈利能力却迟迟不退市的企业被形象地称为“僵尸企业”。那么,那些依据财务指标判断早该退市的企业为何迟迟不退?这与我国的产业结构、经济目标、政策制度等息息相关。而其中的退市制度背景和企业融资渠道对“僵尸企业”的形成及存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已有的关于“僵尸企业”的理论进行整理收集,并选取我国产能过剩的钢铁行业和平板玻璃行业中的典型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退市制度和银行的信贷政策以及政府补助如何作用于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致使A股市场的“僵尸企业”大规模爆发。研究发现:我国退市制度过于宽松,导致当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时仍然可以混迹于A股市场;政府补贴制度与银行信贷无原则地为ST公司提供资金帮助,但这样的帮助方式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僵尸企业”业绩并没有改善,只是逃脱了退市的命运。应当退市却不退市的企业普遍存在,致使我国上市公司质量良莠不齐,严重扰乱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运行,同时,干扰了我国经济发展。为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帮助我国证券市场实现良性发展,在制度层面,我国必须在退市标准上进行改革,借鉴欧洲成熟证券市场已有标准,加入能够科学衡量企业生存价值的财务指标;在退市程序方面渐进取消*ST和ST制度,同时加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行力度;在融资渠道方面,一旦企业逼近退市标准,严格控制其融资渠道,特别关注政府给予的各项补贴和银行贷款,以防企业在根本无力改善经营状况的情况下运用外来资金为企业“输血”,躲避退市,成为“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