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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非遗”为视域,将区域音乐(包括“非遗”文化)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之原则指导下,注入龙岩地区各类学校的音乐教学课堂,进而尝试为构建区域音乐教育体系提供一个全新的理论框架。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根本原则,从龙岩政府行政区域的实际出发,走访了龙岩地区的文化馆、民间艺人、部分学校,搜集相关材料,并借助教育学、社会学、美学、音乐学和历史学的理论,揭示区域音乐在各类学校音乐教育的可能性,其目的主要在构建龙岩政府行政区域音乐教育体系上,力求创造出既有说服力的理论,又能为其它地区的“区域音乐”作为各类学校的教学课程,提供有效的、可参照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本文由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基础分析入手,探讨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阐明区域音乐融入各类学校教育的重要意义,着力创造区域音乐教育的体系化;阐释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等;最后提出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课程标准,以及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课程性质、理念、思路与实施建议等。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建构,作为一种龙岩地区学校的现象来看,其实施将形成一个由众多学生参加的、有连续性(从幼儿园到大学)意义的、具有深远影响的区域社会文化现象。这对于区域音乐教育的审美意义来说,不仅可以使学生感受到家乡的自然美,而且也能体悟到区域音乐艺术美,并在不同类型的区域音乐民俗活动中,使学生重新认识、感悟区域音乐的丰富资源,激发学生的爱家爱国情怀。这一体系的建构,也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将优秀的区域音乐作为各类学校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本文从理论上探索、凝练如何着力打造区域音乐融入各类学校教育的全过程、着力创造区域音乐教育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从而提升区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理论价值。本文的另一创新点在于,将原先仅局限于片段的、散落的、未能达到“能自成体系”的区域音乐教学活动进行体系化梳理,提出“建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并进行相关的理论探索,采用“系统性、实践性与学理性”合力并举的思维方式,对区域音乐教育体系进行框架性的课程标准设计,以期对龙岩地区区域音乐的学校教育具有启示和规范的作用。当然,本文所构拟的区域音乐教育体系的课程标准还有待今后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并在实践探索中进行理论提升,使区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在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