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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发展,依法治教也逐渐被人们所认同。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国高校①享有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高校在性质上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而高校的自主管理权在本质上属于公权力,禁止高校随意滥用。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加快,高校的管理行为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自2000年起,我国法院就受理了数十起学生状告高校的案件,其中有些案件是因为高校没有遵循正当程序而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在高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