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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范本特姆(JohanvanBenthem1949-)是当代世界著名逻辑学家,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他撰写了6本专著和400多篇学术论文,他的著作中含有高超的逻辑技巧和深邃的思想。
人们一般认为,逻辑哲学是“关于逻辑的哲学”的哲学分支,笔者认为,范本特姆的逻辑哲学思想即范本特姆对逻辑学整体的哲学反思。
本文对范本特姆逻辑哲学思想的探讨从范本特姆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回答开始,范本特姆认为,“推理首先是一种活动”,应该从推理的前提到结论的过程中来研究推理,把推理看作一种动态的过程,因而推理的动态结构、信息等都成为逻辑研究的对象;然后对范本特姆对逻辑与心理主义、逻辑与经验、逻辑与认知科学的关系的考察,关于逻辑中的心理主义问题,范本特姆持一种“新心理主义”的立场,认为逻辑与心理有一种微妙的关系,而不赞成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接下来考察了范本特姆对逻辑与哲学关系的看法。他认为逻辑与哲学是相互影响的,现代逻辑对哲学的影响尤为明显。
关于现代逻辑的将来,范本特姆认为“依然只有一种逻辑,逻辑应该像其他创造性的学科一样,逻辑的统一。”“逻辑的统一”是一个远大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逻辑学人的心智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