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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狠抓督查工作,促进决策部署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已成为各级党委面前的头等大事和紧迫任务。特别是中共中央于2017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对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动全党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督查,是督促检查的简称,是领导者实施有效管理的方法,也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重要方法和重要途径。党委督查工作职责包括党委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党委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等,工作范围覆盖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当前地方党委督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普遍存在着认知程度不深、工作方式单一、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市级党委督查部门发挥着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进而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更为关键和迫切。本文选择珠海市党委督查工作作为分析研究的对象,通过运用行政管理学以及公共政策学的有关理论及研究方法,提炼出适应党委督查的研究依据,梳理并分析珠海市党委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参考国内外优秀督查制度模式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最终形成提升珠海市乃至全国地方党委督查发展水平的思路和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