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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消费理念的不断革新,新的交易方式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其中,预付式消费卡交易市场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出现预付式消费卡的纠纷却是此起彼伏,尤其是单用途预付卡的消费者投诉情况不断增多。因此,我国积极地发布相关规制单用途预付卡交易行为的规定,对于单用途预付卡的消费市场的确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从而也呈现出我国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法律雏形。然而,这些规范性条文只是粗略的罗列,并没有对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机制进行细化。此外,我国原先的法律规范主要针对预防腐败、加强税收监管等整个国家利益角度,针对消费者个人权益的保护措施甚少,从而对单用途预付卡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效果欠佳。因此,对于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问题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探究,而当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是当前单用途预付卡纠纷的重心。在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机制中,我国当前是多个部门的监管模式,确立了监管主体以及明确监管的范围。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对象现有法律规范提出了备案的方式,以及规定了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当前监管现状,如果监管职责未划清很容易导致监管权力之间界限不清,引发不必要的监管错位问题。此外,调整范围过于狭窄,明显已经不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市场。而目前的备案制缺乏有效性,资金监管的手段缺位,这些都是导致我国当前监管问题出现漏洞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些监管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以原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机制为基础,针对上述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出现的种种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具体建议。首先,从明确监管的主体职责如加强中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分工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来确立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深度。其次,通过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的监管来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广度,同时加大对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提高监管力度。再次,通过设立事前审批制与备案登记制的结合来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强度。此外,构建多元的资金监管手段,例如在原资金存管制度上增加风险保证金制度以及第三方信托制度来保障预付资金的活性。最后,通过构建行业协会的监督机制来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的宽度,比如推行内部奖惩评价制以及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的合同文本。通过这样的几个“度”来对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做深入系统的探究,以期对我国预付卡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