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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是在长期教育行政管理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种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机制,是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活动。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历史经验,也是我国近百年建立发展现代教育制度的历史经验。教育发达国家通常都建立了系统、健全的教育督导组织机构,这些组织机构在推动各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且教育督导在发达国家中教育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具有的权威性。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古代的“天子视学”、“王亲视学”,发展到明清时期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视学制度。到了二十世纪,在借鉴学习西方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督学制度,在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中,特别是为“两基”目标的实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与此同时,我国教育督导工作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贵阳市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普及巩固“两基”成果等方面均起到积极作用,尤其是近几年发展势头良好,2005年6月出台了《贵阳市教育督导规定》,这对促进教育督导法制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教育行政立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贵阳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距离党的十七大和二十一世纪教育发展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笔者通过认真、全面的分析后认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一方面应落实好《贵阳市教育督导规定》的各项内容,另一方面应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此,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教育督导的认识;加快贵阳市教育督导法规建设的步伐;加强督导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各类督学的职责和有效发挥评估方案的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及时提供反馈信息,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逐步建立起促进贵阳市教育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督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