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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链接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而产生的一种信息技术手段,目前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主要的争议点在于深度链接行为究竟构不构成对作品的提供行为或传播行为,是否成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著作权专有权利的侵害。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存在四种认定标准——用户感知标准、服务器标准、实质替代标准、新公众标准。本文首先介绍深度链接的概念及不同类型,再对认定深度链接是否构成侵权的四种标准进行论述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新的认定标准,以得出不同类型的深度链接是否成立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结论。
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介绍深度链接概念、特征和类型,深度链接分为外链型深度链接和内链型深度链接,内链型深度链接又可分为加框链接和盗链;了解不同类型的深度链接的概念以及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其对互联网用户、网络服务器运营商,以及著作权人会产生什么影响;观察《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规定,寻找其与深度链接的关联。
第二章介绍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深度链接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用户感知标准”、“服务器标准”、“实质替代标准”以及“新公众标准”,思考这四种标准各自会对深度链接行为得出何种结论,如何寻找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判断标准。
第三章对四种对判定方法进行评述,介绍认定深度链接是否构成侵权的四种标准各自存在的缺陷,寻找正确认定深度链接行为的思路,提出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应回归到对行为本身性质判断的观点。
第四章,总结公开传播权的特点,提出一种新的判断标准——“传输起点标准”;传输起点标准以在客观上是否产生新的传输起点的方法,对深度链接行为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进行判断;对传输起点标准的含义、来源以及合理性进行论证;总结传输起点标准较其他四种判断标准具有的优势,对各类深度链接行为的定性给出结论。
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介绍深度链接概念、特征和类型,深度链接分为外链型深度链接和内链型深度链接,内链型深度链接又可分为加框链接和盗链;了解不同类型的深度链接的概念以及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其对互联网用户、网络服务器运营商,以及著作权人会产生什么影响;观察《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规定,寻找其与深度链接的关联。
第二章介绍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深度链接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用户感知标准”、“服务器标准”、“实质替代标准”以及“新公众标准”,思考这四种标准各自会对深度链接行为得出何种结论,如何寻找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判断标准。
第三章对四种对判定方法进行评述,介绍认定深度链接是否构成侵权的四种标准各自存在的缺陷,寻找正确认定深度链接行为的思路,提出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应回归到对行为本身性质判断的观点。
第四章,总结公开传播权的特点,提出一种新的判断标准——“传输起点标准”;传输起点标准以在客观上是否产生新的传输起点的方法,对深度链接行为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进行判断;对传输起点标准的含义、来源以及合理性进行论证;总结传输起点标准较其他四种判断标准具有的优势,对各类深度链接行为的定性给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