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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指标是基于净利润数据,通过会计信息的调整和股本成本的计算所得,有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是传统会计指标的补充和修正。本文研究假设为我国股价是合理的,即我国股价对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反映程度高于我国股价对传统会计信息的反映程度。本文选取上证180指数成份股票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回归、相关等统计方法分别对股价与每股盈利、股价与每股EVA两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过程中,以股价对每股盈利的反映程度代表了股价对于会计因素反映程度,以股价对每股EVA的反映程度代表了股价对于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反映程度:研究得知股价对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反映能力弱于其对传统会计信息的反映能力,故本文认为现行股价合理性有待提升。
本文基于EVA指标的数值,利用现行市场会计因素对股价的解释框架,重新计算,求得真正反映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修正股价数值:随后通过对修正股价与原有股价进行差异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有待提升的结论;并依此,结合EVA价值管理理论体系,为我国上市公司实行EVA价值管理体系提出相应建议。本文旨在引导上市公司管理者及股票投资者树立价值增值理念,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质成长及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