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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设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推进,整个公民社会日益成熟,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更加希望获得尊重、平等和信任,同时,公安工作也逐步由封闭运作转向开放管理,由被动接受转向主动沟通,公安机关也更加希望人民群众能够参与、支持和帮助,因此,无论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是公安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都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转变工作理念和行为方式,形成新的警务管理服务模式。在这种背景下,各级公安机关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适应形势,更新警务理念,拓展警务战略,创新警务模式,完善警务机制,不断寻求警民和谐共治之良策,探索科学发展之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公安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攻坚克难、维护稳定,获得了最佳的社会效应,这种和谐共治模式也成为公安管理服务的成功实践,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在各级公安机关中迅速达成共识,在公安工作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聊城市公安局坚持转变思路,创新方法,采取加强思想引导、强化职能作用、改进工作方式、推动警民警媒沟通等措施,大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在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同时,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也成为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一些负能量依然存在,比如少数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的充当保护伞,牟取不义之财,群众深恶痛绝;有的法律意识淡薄,侵害公民权益等等,群众感到不满甚至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动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本文借鉴国内外研究的成果,结合聊城市公安局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调查研究、理论应用的方法,对聊城市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背景、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并从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战略地位、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能力、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和凝聚力、强化社会参与、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和建议。